人民网大连10月16日电 (王金海、张弛)今天下午从大连旅顺工商部门了解到,“旅顺海带”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这是大连市继“长海海参”、“庄河大骨鸡”、“金州黄桃”、“金州大樱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的又一个地理标志商标。旅顺56家规模型效益型企业成为首批“旅顺海带”地理商标使用单位。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形成。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品的开发利用,推动进特色行业资源整合和良性发展。
旅顺工商分局局长张斌介绍,“旅顺海带”证明商标的产品生产地域限定在东经120°51′~121°58′,北纬38°40′~39°10′范围内的周边海域,主要是旅顺口区的龙塘街道和铁山街道的海域范围。这一海域处于黄海和渤海对流的狭长海区,海水温度低,水下礁石密布暗流密集,有利于水体交换,海水不易污染,对海带生产十分有利,而且这里生长的海带体长而宽,叶片厚,颜色正,褐藻胶、甘露醇、碘等成份含量高,是既是很好的绿色食品,又是制碘企业、海藻化工企业的首选原料,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一直受海内外消费者的青睐。
据旅顺口区藻类协会介绍,目前旅顺地区海带规模养殖及加工企业已达百余家,从业人员近万名,年产海带约22万吨。“旅顺海带”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极大地刺激了旅顺海带市场,过去海带每吨400元还要赊帐,现在每吨800元还供不应求.仅此一项,就可为旅顺地区海带养殖户增收人民币8800万元,为全区的海带生产和加工企业增收人民币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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