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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0-16 00:00:00

 近日,市工商局向辖内各工商机构转发了由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和安徽省银监局共同制订的《安徽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今后驰名商标等品牌无形资产就可以换来“真金白银”的贷款。
  据了解,商标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根据相关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只要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银企双方签订合同等程序后,即可获得银行贷款。贷款的额度以质押商标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由贷款人、借款人协商按商标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市工商局商标科科长李枫林认为,商标质押权贷款可以把企业的“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这是一种融资方式的可喜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不少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市工商局统计,我市目前拥有注册商标2400件,其中全国驰名商标1件、安徽省著名商标51件。接下来,市工商局将积极深入企业调研,并与我市各家商业银行协调,首先选择一些资信良好,融资有困难的企业进行试点,探索,尽快推动我市企业商标权质押贷款“上轨”,使更多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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