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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7-22 00:00:00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前经销商叶先生,申请了带有“GE”字样的域名,为此,美国通用公司将其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将域名转给通用公司,并索赔50万元。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诉称,2001年,通用电气公司注册了“GE”商标。但2006年12月,曾是该公司经销商的叶先生将GE商标作为域名显著部分,申请了“gelighting.com.cn”域名。

  美国通用公司认为,叶先生在商业宣传和贸易中,突出使用“GE”,使得公众极易将此域名与通用电气公司的商标产生混淆、误认,损害了通用的合法权益。通用公司要求叶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将域名转给通用公司,并赔偿50万元。

  叶先生则表示,他曾是宁波市大港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的经销商,有权使用通用商标。

  叶先生提供了一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裁决书,裁决书认为“GE”固然具有显著性,但其构成相对简单。“gelighting”由10个字母构成,不必然产生与“GE”存在联系的感觉,美国通用公司对“GE”标志所享有的权益,不应无限扩大到含有“GE”的所有标志。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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