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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6-03 00:00:00

为了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近日,诸暨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诸暨市支行联合下发了《诸暨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据了解,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根据《办法》规定,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加点上浮小于百分之三十以内执行。

诸暨市个私经济发达,企业品牌意识较强,也积累下大量的商标无形资产。在最近举行的2009年浙江省提升品牌战略促推民企转型升级会议上,“阮仕”(珍珠)、“丹吉娅”(袜子)、“上峰”(包装纸箱)、“万安”(汽车制动器)、“上峰”(水泥)、“铁鎯”(电动圆锯)、“开尔”(衬衫)等7件商标被新认定为驰名商标,为诸暨市品牌大军再添新实力。据统计,目前诸暨市注册商标达7015件,其中,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14件、省级著名商标96件,具备较多的可用于质押的优质商标权。

诸暨市工商局有关人士透露,《办法》出台后,已有10多家企业向工商和金融部门联系商标权质押贷款事宜。被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一家企业已与某银行初步达成3000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意向。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许程丽 通讯员 仙芳 许斌 编辑: 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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