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信德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商标展示      商标知识      服务范围      服务流程      人才招聘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请直接点击左边导航进行访问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商标知识
  专利知识
  版权知识
 
 
您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商标知识
发布日期:2009-06-02 00:00:00

  1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工商局获悉,今后,企业到银行贷款,可用商标作抵押了。《潍坊市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暂行办法》于5月24日经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这是全省第一个专门针对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明确了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活动中资金融入人、资金融出人的条件、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申请程序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动产抵押及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对动产抵押登记和质押商标的有关信息,潍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及时在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发布,向资金融出人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协助资金融入人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据了解,今年以来,潍坊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2份,主债权金额达9.75亿元。

    潍坊有很多知名商标,今后对企业来说,用这些品牌就可以直接换来“真金白银”。据潍坊市工商局局长向维凯介绍,目前全市拥有有效注册商标近1.3万件,其中,山东省著名商标200件,中国驰名商标38件。其中有许多知名品牌经过多年打造,已蕴含巨大的品牌价值,如果用于质押融资,将有效缓解目前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记者 李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 备案号: 冀ICP备 09031700号
石家庄商标注册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大街18号 乐模大厦北楼1603室(市一中对面) 电话:0311-89614157 传真:0311-89614057 手机:150321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