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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09 00:00:0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29.45 -3.5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近日各媒体就广东王灵燕抢注本公司商标报道事宜作如下说明:

本公司自2002年8月2日成立以来,公司的名称为"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1日公司股份制改制后公司名称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都是"水晶光电",2008年9月19日公司上市后股票简称为"水晶光电",所以"水晶光电"一直作为公司的字号使用。

因本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外销为主,商标使用一直采用"ZQCOT"英文商标■ ,该商标于2005年11月申请注册,并于2008年11月由国家商标总局批准注册。故王灵燕申请"水晶光电"商标一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本公司自今年3月份得知王灵燕于2007年1月22日申请"水晶光电"(9类)商标事件后,一直关注此事,公司已积极进行维权处理,并于2009年4月8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水晶光电"(9类)、和"ZQCOT"(35类)商标注册。王灵燕申请的商标目前还处于预审期,预计2009年12月进入公示期,公司会在公示期间依法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异议申请,维护"水晶光电"现有在先权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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