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周期有望缩短到一年之内 今年将完成商标审查130万件 审查周期由30个月缩短到19个月 新华社电 4月26日国际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分别就商标申请积压、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方面的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2010年有望将商标审查周期缩短到一年之内,从而解决商标申请积压问题。
近些年商标注册申请量非常大,形成积压。对此,李建昌介绍,工商总局党组提出了“三年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目标,即2008年完成商标审查70万件、商标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30个月,2009年完成商标审查130万件、商标审查周期由30个月缩短到19个月,2010年完成商标审查140万件、商标审查周期由19个月缩短到一年之内,同时通过增设5个审查处室、招聘300名商标审查辅助人员、完善激励机制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商标审查。
“2008年我们加快商标审查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商标注册审查、商标异议裁定工作量均创历史新高。”李建昌说,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749770件,比2007年增长85.27%;共裁定商标异议申请10993件,比2007年增长26.75%,超额完成全年审查70万件,商标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30个月的目标任务。
除了加快商标审查外,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李建昌介绍:2008年,商标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执法机关的指导,协调查处了“康师傅”、“拉芳舍”、“沁州”等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十分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商标违法犯罪行为。2008年,商标局分别以案件研讨会、案件协办督查等形式就打击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驰名商标保护、疑难商标确权等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加强了沟通和配合。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6634件,同比增长12.55%;罚款4.67亿元,同比增长11.92%;收缴和销毁违法商标标识1963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137件、商标犯罪嫌疑人145名。同时,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对228件商标予以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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