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法院11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法院已依法认定驰名商标30个,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促进了我省企业的品牌意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到目前,我省法院已认定的驰名商标包括“刘伶醉”、“三友”、“撒可富”等。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逐年上升。2007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37件,比2001年增长11倍多。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判质量,我省法院还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2005年以来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已实现上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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