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两个同为“保罗”的美容美发店互相掐起来,工人路的“保罗”认为二七路的“保罗”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昨日,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这个美容美发店侵权案件。 诉讼:俩“保罗”对簿公堂
据原告工人路“保罗”老板苏卫国诉称,2004年5月,中原区保罗理发店设计 了“保罗”商标,并在该店使用至今。2007年5月21日,中原区保罗理发店获颁注册商标证。
2007年8月,工人路“保罗”发现二七路也出现了一家“保罗”,这家就是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
随后工人路“保罗”向二七路“保罗”发出通知一份,告知其“保罗”商标已注册,并要求二七路“保罗”更换公司名称,停止侵权行为。但二七路“保罗”对此通知不予理会。
无奈,俩“保罗”对簿公堂。
投诉:二七路“保罗”天价美发
工人路“保罗”在法庭上出示了两份证据,全是媒体曝光二七路“保罗”欺诈消费者的报道。
一则报道的是打工妹费飞飞的遭遇,前不久她去“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理发,当时她选择了68元的洗剪烫。在她的头发整好,到交款处结账时,却被告知:一共消费5670元。具体是:洗剪吹690元;资生堂酸性1860元;资生堂柔顺980元;资生堂酸性1860元;洗护200元;资生堂洗护80元。对此,店老板说在他们店里还有剪头发花一两万元的。
另外一个受害人是市民白兰(化名)只想剪剪头发,没想到踏进一家高级理发店(地址为二七路“保罗”),结果要为自己的新发型付出4776元的代价。后来又被店员怂恿办卡,最终稀里糊涂花了5800元。
而对于以上报道,二七路“保罗”代理人对法官称:“对报纸报道的真实性没有疑义。”争议:他的是商标,我的是“商号”“我们使用的是商号,不是商标,我们在2004年10月就已经在先使用,并且我们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了‘保罗国际’企业字号。”二七路“保罗”代理人辩称,“我们的‘保罗国际’是商号,而工人路的保罗注册的是商标,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并且我们的全称是‘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既不相同,也不近似,消费者不可能误认,因此,原告提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诉求,根本不能成立。”
原告称,消费者去理发通常情况下会说到“保罗”去,而不会说到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去理发,自家店美容美发均价在200元左右,而对方却说平常还有一次消费一两万元的情况,让人吃惊。自己辛辛苦苦几年来一直在树立形象,而一个同名的店却打着自己的牌子,挂着自己商标图案,经常这样宰客,屡屡有负面新闻见报,吓得市民望“保罗”却步。因此,二七路的“保罗”已经影响到自己店的经营。
工人路“保罗”在诉状中提出了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7万元的诉求,但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对于这个案件,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刘梦涛认为,剪个头发要花几千元,实在令人惊诧,而对于花一两万元剪次头的,实在让人想不出剪出的是个什么花样。线索提供冯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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