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紧密关系。 作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农副产品特定品质密切相关的地理名称及其标志。从世界各国的保护范围来看,地理标志的客体主要是农副产品,有三种保护范围:一种是农产品及食品,如欧盟及其有关成员;第二种是葡萄酒,如法国、澳大利亚;第三种是农产品,工业品,手工艺品,如土耳其、泰国、俄罗斯、捷克、印度等。在欧盟现有的635个受保护的名称中,按受保护产品的数量多少分为奶、肉制品和鲜肉、动物来源性食品(如蜂蜜、蛋类)、鱼类、油脂类(橄榄油、黄油)、食用橄榄蔬菜、面包和糕点食品(不包括巧克力及汤类、调料)、饮料(有25种)。我国已注册保护100多件地理标志,包括水果、蔬菜和菌类、荼叶、禽肉和肉制品以及干果、中药材、黄洒、瓷器、石雕、烟花爆竹等,其中农副产品占98%。可见,地理标志与农民、农业、农村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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