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 1.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资料1.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附图;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照片; 2. 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 3. 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以及优先权证明文件(可在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相关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4.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可下载),可以在申请以后补交;
优先权期限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
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经过初步审查(形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
生效 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周期 发明的申请周期较为顺利的一般为2-3年左右,遭遇审查意见的可能会更长。 实用新型的申请周期约为10-12个月左右。 外观设计的申请周期约为8-10个月左右。
有效期限 发明的有效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算。
年费 授权后,专利权人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按照规定缴纳下一年度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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