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